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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 创新形式 主动适应法律服务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作者:天门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天门市司法局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认真找准法律服务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在促进公平正义、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搭建政府法律服务平台,为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优秀律师组建了政府律师顾问团,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全面深化改革、招商引资、拆迁改造等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完善律师陪同领导接访、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机制,安排律师每周到信访局值班,依法妥善化解了涉法涉诉信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搭建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全力服务企业转型升级,面向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建立了法律服务对接机制,组织引导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推进“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开展“律师走访企业”、“所企对接”,深入企业走访调查,有针对性举办法制讲座,定期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防范经营风险。今年上半年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一对一的法律帮扶,为企业提供经营决策、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指派律师帮助我市大型建筑企业华茂建设工程公司清收工欠款200多万元,安排律师参与解决申安照明和星星轮毂等重点企业项目法律疑难问题,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搭建基层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点及法律援助联系点,全面选派了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积极推动法律服务下沉基层,实行实体机构、网络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相结合,法律服务专业者和志愿者相结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点线面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乡村一小时、城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推进法律资源融合,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普遍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召开全市普遍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会,出台了《天门市推进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律师顾问制度的经费保障,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天门法治建设的总体规划,将建立乡镇法律顾问制度纳入顾问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加强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制定《乡镇法律顾问制度考核办法》,组建专班定期到各乡镇、村居检查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并按期通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促进法律顾问更好的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律师直接参与化解各类纠纷200多件。二是加大援助力度,积极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公、检、法、民政、发改委、财政、人社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格局。探索法律援助新途径,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市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市委、看守所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所有乡镇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任务310件,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精心培育特色法治文化。依托天门革命历史纪念园,融入“法治”元素,将建成以革命历史和法治文化为核心,融法治宣传、烈士纪念、休闲游览、科普教育等为一体的城市公园。发挥以陆羽茶圣为代表的茶文化、“石家河遗址”历史文化、天门花鼓戏等天门本土特色文化引领、教育、熏陶、涵养的作用,创立天门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搭建全媒体普法平台,充分运用纸媒体、空中媒体、移动数字媒体、社区普法平台、公交移动电视等平台,打造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智能化的现代普法信息系统,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四是坚持两种模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防结合,抓好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实行村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市每月一次定期排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调处,及时掌握矛盾信息,切实做到对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多方协调作战,充分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成功调处了一批有影响的疑难案件。
三、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推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
一是职能部门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针对农村法律需求的特点,制定并下发了《天门市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组建“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建立乡村法制宣传队,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广电台、天门日报社开辟专栏,重点宣传与“三农”相关的法律知识;联合市文体局组织法治文艺进乡村活动,根据我市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编排法制文艺节目,深入乡村进行巡回演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增强了法治宣传实效。二是丰富服务方式,开展“重民生、促发展、走基层”主题活动。组织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开展送法下乡,并定期进村入户,了解农民的法律需求,并且通过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等形式,帮助农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及时化解土地补偿、土地承包、宅基地、婚姻家庭等各种矛盾纠纷,有力推动了法律服务在基层的全面开展。三是延伸工作触角,结合精准扶贫开展“法律援助农村行”专项活动。以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将法律援助活动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农村贫困户。以司法所、援助联络员以及扶贫队员为主体,深入到扶贫村,开展走访摸底,对有法律需求的贫困对象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援助 ,特别是低保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直接提供无门槛的法律援助,有效满足农村困难群体的法律需求。